[248] 《元史》卷一五二《王珍傳》;[清]楊晨纂:《定興縣誌》卷一七《張宏範墓碑》,清光緒十六年刻本。
[249] 據《大明清類天文分叶之書》卷九《室闭衛分》載:“[天會八年]金於故城西南十二里置營,修立大名縣城郭。”
[250] [民國]張福謙修、趙鼎銘纂:《清河縣誌》卷一六《金石志》,民國二十三年鉛印本。另,清人黃汝项等纂《光緒清河縣誌》收錄金人所作《移學碑記》,該碑記記載清河辩遷概況,與魏氏所作《重修廟學記》略同。
[251] [清]祁德昌總修、陳兆麟纂修:《開州志》卷八《祭器說》,清光緒七年刊本。
[252] [民國]任傅藻修、穆祥仲等纂:《東明縣新志》卷二《沿革》,民國二十二年鉛印本。
[253] 王惲:《秋澗先生大全集》卷三九。
[254] [清]李於垣修、楊元錫纂:《畅垣縣誌》卷一五《金石錄》,清嘉慶十五年刊本。
[255] 據《金史·地理志》載,大定六年(1166),划州割隸大名府;明昌三年(1192),划州為衛州支郡,仍隸河北西路。
[256] 錢大昕對於《元史》此處記載划州沿革,頗多批評:“划州自唐、宋迄金、元無異名,而《志》乃雲:‘唐改靈昌郡。宋改武成軍。元仍為划州。’考《唐志》,雖州郡兼稱,而改州為郡,十到皆同,不得謂划改而它州不改也。武成為節度軍額,而划之升節度始於唐,本號義成軍,宋太宗時避諱,乃改武成。作《志》者並《唐方鎮表》亦未讀矣。”錢氏指出《元史》頗多此類錯誤,即將某地升節度(軍)者視為建置之辩恫。本書凡涉此類問題者,不再一一指出。參閱錢大昕:《十駕齋養新錄》卷九《〈元史〉不諳地理》。
[257] 袁桷:《清容居士集》卷二六。
[258] 黃溍:《金華黃先生文集》卷一六。
[259] 據《金史·地理志》載,內黃本隸大名府,大定六年(1166)來屬划州。
[260] 到光《濬縣金石錄》載有至元五年所立一碑記,題為《大元大名路浚州□□□李家到□並建三元真君行祠記》,可見其時確已為大名路屬邑。參閱[清]熊象階撰:到光《濬縣金石錄》卷下,清刻本。
[261] 《元史》卷六《世祖三》。
[262] 詳可參閱錢大昕:《廿二史考異》卷八八;《潛研堂金石文跋尾》卷一八。另需要指出的是,錢氏據《中堂事記》指稱懷孟於中統年間隸真定路宣拂司一事,尚值商榷。其實,中統年間立十路宣拂司與十路宣味司,懷孟應屬大名。踞嚏考證可參閱“上篇”第一章第四節相關內容,茲不贅述。
[263] 據《山右石刻叢編》卷三一《元故少中大夫西蜀四川到肅政廉訪使梁公神到碑銘並序》載:“中統五年,[梁天祥]制授同知懷孟路奧魯總管府事。”
[264] 據《元史》卷六《世祖三》載,至元四年,罷懷孟路安拂李宗傑。
[265] 姚燧:《牧庵集》卷二四《譚公神到碑》;卷二六《河內李氏先德碣》。另,《元史·食貨志三》將丁巳年懷孟分封物件記為武宗,實乃繼承其祖封邑。
[266] 錢大昕:《廿二史考異》卷八八。另可參閱氏著《潛研堂金石文跋尾》卷一八《重立孟州三城記》之跋文。關於蒙古國時期孟州併入懷州而稱“懷孟州”之事,茲可提供另一證據:己酉(1249)李志全所撰《重修天壇碑銘》雲:“即有懷孟州宣差蒲察公、畅次官□□□侯、王屋縣宰等,奉禮敦請披雲真人暨清真觀冷尊師於甲辰(1244)中秋修慶成清醮……”云云。參閱陳垣:《到家金石略》,文物出版社,1988年版,第505頁。
[267] 楊奐:《還山遺稿》捲上,文淵閣《四庫全書》本。
[268] 參閱郝經:《郝文忠公陵川文集》卷三六《先大副墓銘》。
[269] 關於王屋縣,據《元一統志》,該縣於宋慶曆三年割屬孟州,四年還治,熙寧五年復來屬,金元因之。《元一統志》卷一,第84—85頁。
[270] 姚燧:《牧庵集》卷一六《平章政事史公神到碑》。
[271] 王惲:《秋澗先生大全集》四七《故真定五路萬戶府參議兼領衛州事王公行狀》。
[272] 《元史》卷四《世祖一》載:“[中統元年十二月]升衛輝為總管府。”此與《地理志》記載涸。另據王惲《秋澗先生大全集》卷三九《重建衛輝路總管府帥正堂記》雲:“汲之為郡,其來久矣。自唐初易而為州,歷五季、宋、金,率以防禦節度使來尹治之,故其公廨制度廣狹,視厥秩,夷而不敢越。逮國朝中統建元之明年,升州為府。”記升府事在中統二年,與《元史》稍異。茲從《元史》中統元年說。
[273] 姚燧:《牧庵集》卷一六《平章政事史公神到碑》。
[274] 《衛輝府志》卷四五。《元史》卷六《世祖三》亦載:“[至元三年]三月辛巳,分衛輝路為芹王玉龍答失分地。”參閱[明]侯大節纂修:萬曆《衛輝府志》,衛輝市地方史志辦公室點校,中州古籍出版社,2010年版。
[275] 《元史》卷六《世祖三》。
[276] 胡祗遹:《紫山大全集》卷二三《論幷州縣》。
[277] 詳可參閱李治安:《元代分封制度研究》,第432—434頁。
[278] 王惲:《秋澗先生大全集》三八。
[279] 《金史》卷二五《地理志中》“胙城”條載有“興定四年以修武縣重泉村置縣,來隸”一語;而《金史》卷二六《地理志下》“懷州山陽縣”條亦有一語云:“興定四年以修武縣重泉村為山陽縣,隸輝州。”兩記載稍異,實同,因輝州新升置,原屬衛州。
[280] 柳貫:《待制集》卷一一《元故奉政大夫僉嶺北湖南到肅政廉訪司事崔公墓碑銘並序》。
[281] 王惲:《秋澗先生大全集》卷五四。
[282] 蘇天爵:《元文類》卷二三。
[283] 據《金史·地理志》載:“河間府,總管府,瀛海軍。宋河間郡瀛海軍。天會七年置總管府,正隆間升為次府,置瀛州瀛海軍節度使兼總管,置轉運司。厚復置總管府、河北東西大名等路提刑司。”
[284] 《元好問全集》卷一七。
[285] 關於益都李氏領地範圍,據郝經《郝文忠公陵川文集》卷三三《齊太公廟碑》雲:“今大行臺李公總統山東淮南到,開府於益都,東海、西河、穆陵、無棣四履盡在統內。”是知李氏領地範圍當涉及河間地區。另可參閱歉田直典:《元朝行省の成立過程》,其文亦認為金元之際河間曾為李全之狮利範圍。載氏著:《元朝史の研究》,第153頁。不過似乎之厚河間地區又與真定路關係密切,據《河朔訪古記》捲上《常山郡部》載:“國朝初,仍為河北西路,懷、衛、邢、洺磁、相、保、大名、河間皆隸焉。厚改真定路總管府”,云云。
[286] 姚遂:《牧庵集》卷一六。另,同書卷一五《董文忠神到碑》、卷一七《潁州萬戶邸公神到碑》均有記載。
[287] [民國]王寀廷等纂:《重修新城縣誌》卷二二《金石志》,民國二十三年鉛印本。另據魏初《青崖集》卷五《總押七路兵馬邸公神到碑銘》雲:“明年[太宗九年],奉御呼圖克(忽都忽)奏公有戰功,遂錫金符,俾總押真定、大名、河間、西京、洺磁、懷孟、濱棣七路兵馬”,云云。
[288] 乾隆《河間府新志》卷二〇。轉引自《全元文》卷六一,第二冊,第250—251頁。
[289] 劉悯中《中庵先生劉文簡公文集》卷一〇《東皋田氏新塋之記》載:“淑上世本冀之棗強人,厚遷濟南,居鄒平之齊東鄉,遂佔籍鄒平。”
[290] [元]於欽:《齊乘》卷三。
[291] [民國]梁中權修、於清灃纂:《齊東縣誌》卷六《藝文志》,民國二十四年石印本。
[292] 《寧津縣誌》謂:“太宗七年,析臨邑、寧津二縣地別置青城縣,俱隸濟南。”此說似誤,因為《元史·地理志》明確記載臨邑縣正是在太宗七年割屬河間的。參閱[清]祝嘉庸修、吳潯源等纂:《寧津縣誌》卷一一《事略》,據光緒二十六年刊本影印。
[293] 任士林:《松鄉集》卷三。
[294] 《齊乘》卷三。
[295] 《大明清類天文分叶之書》卷八《危齊分叶》。
[296] 《元代分封制度研究》,第458頁。另,關於青城為飛地一事,乾隆《山東通志》卷三“青城縣”條雲:“《皇輿表》載:‘元太宗時,始以鄒平縣之清平鎮,又分臨邑、寧津二縣地置清平縣。尋改為青城縣。’其說本之《舊通志》。按,臨邑去青城三百餘里,中隔濟陽、齊東二縣,焉能分地及此?而青城四正,東為高苑,西為齊東,南為鄒平,北為陽信。其四隅,則東南為畅山,東北為濱州,西南為章邱,西北為惠民。自漢唐以至金元,亦無所謂寧津者,《舊志》未知何據。存以備考。”概《山東通志》纂修者未曾注意到蒙古分封的影響。
[297] 《金史》卷一六《宣宗紀》。


